京華時報訊(記者韓天博王晟)前天下午2點半,房山區長陽鎮佛滿村,一名2周歲男童在院子內玩耍時,追隨小狗跑出大門,隨後失蹤。16個小時後,男童屍體在村西北一處水坑內被髮現。警方表示,目前尚不能排除刑事嫌疑,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昨天下午,記者在男童父母所在工廠內的監控視頻中發現,前天下午2點08分,正在院內玩耍的男童跑出了大門,而此時,其母親正在院內洗衣服。2點25分左右,其母親站起身走出大門,隨後又返回院內,並四處尋找,似乎在喊孩子的名字。在此後的幾分鐘內,包括男童母親在內的多人,反覆出入院門,神情緊張。
  據居住在附近的李先生介紹,當天下午2點半左右,他聽說孩子不見了,並參與尋找,“當時大家一路往南邊村裡找了,但是找了半天沒找到,隨後就報了警。”
  昨天凌晨,警察來到村西北一處水坑,該水坑系一家從事塑料顆粒生產的加工廠挖掘,平時用於儲存循環水。警察要求將坑內的水排凈。清晨6點多,大家發現“孩子就趴在坑底的東北角”。急救人員趕到後確認孩子死亡。
  昨天下午,記者在現場看到,發現男童遺體的水坑面積約20平米,其邊緣比附近地面高出約半米,坑深約2米左右,坑內殘留部分廢水,一條用於抽水的橡膠管仍留在坑內。而在該水坑周圍,記者未發現任何警示牌和防護措施。
  該廠負責人趙先生稱,自己的加工廠沒有相關手續,“環保衛生部門曾經來管過,我想著下個月12號,房子租期就到了,馬上就搬走,沒想到出了這種事情。”出了事之後,趙先生一天沒有吃東西,“咱有責任,咱承認,5年前,我7歲的兒子也掉到水塘里淹死了,我能理解孩子父母的心情”,但趙先生表示,對於這麼小的孩子,家長沒有履行好看管的義務,也應該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據知情人士透露,男孩系跟隨家中的小狗跑出院子,隨後失蹤。
  昨天下午,房山警方表示,此案尚不能排除刑事嫌疑,目前此事仍在調查中。
  >>律師說法
  工廠和父母均需擔責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薑健表示,如果該起事件排除刑事犯罪的可能,作為死者的監護人,可直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主張合法權益。
  死者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溺死於工廠挖掘的水坑中,該水坑位於村莊旁,工廠應當預見到該水坑對村莊居民的危險性,工廠應做出相應的警告和防護措施。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工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作為孩子監護人的父母,未盡到相應的看護責任,也需承擔一定責任。  (原標題:2歲男童追小狗失蹤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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