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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贇 田稀文
  本報訊(記者何贇 通訊員田稀文)5月19日,經雲南省富源縣檢察院報請,曲靖市檢察院決定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將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原副局長徐武嘉,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後所分局原局長錢小萬、原副局長胡鬆林依法逮捕。
  4月21日,富源縣後所鎮紅土田煤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1498萬元。事故發生後,最高人民檢察院立即將該起案件列為重點案件掛牌督辦。
  經查,2013年5月,徐武嘉在擔任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後所分局局長期間,明知紅土田煤礦非法超程越界違規組織生產,卻不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仍然簽批准予生產。2014年2月,徐武嘉升任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副局長,此時,紅土田煤礦申請復產驗收,徐武嘉明知該煤礦非法超程越界違規生產,仍然簽字同意恢復生產。錢小萬2014年1月任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後所分局局長以來,明知紅土田煤礦非法超程越界違規組織生產,卻不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仍然簽批同意准予生產。胡鬆林2013年5月任富源縣煤炭工業局後所分局副局長以來,明知紅土田煤礦非法超程越界違規組織生產,卻仍然違規審批同意該礦年度、月度開拓開采計劃。   (原標題:雲南富源“4·21”煤礦事故3人涉嫌玩忽職守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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